从2007年12月11日起开征2008年度养路费。统缴期为2007年12月11日至2008年4月10日,在统缴期内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路费的,按10个月计征。但跨省行驶的车辆,须在2008年1月10日前缴纳2008年度公路养路费。
方式:养路费缴纳方式是:
1、网上缴纳。点击进行网上缴纳
2、另外也可以到12个征缴点刷卡缴纳(不收现金)
市公路局征稽处东门北路1006号公路大厦1109室 25191064
皇岗征稽所福田路皇岗公路大厦二楼83380443(香港车)
罗湖征稽所布吉路翠山路口征费大楼25780776
翠竹征稽所田贝二路24号25606853
福田征稽所福田汽车站二楼东83587901
梅林征稽所梅林林园东路7号83311113
南山征稽所南头红珠岭征费大楼三楼26978616
布吉征稽所布吉扬美村28777573
龙华征稽所龙华镇和平路征费大楼27709163
公明征稽所公明镇塘尾村27177226
黄田征稽所宝安区黄田钟屋村27494368
松岗征稽所沙井镇新桥公路工区二楼27291211
龙岗征稽所龙岗镇龙平东路28901951
坪山征稽所坪山镇东纵路10号84620891
葵冲征稽所葵冲镇葵坪北路73号84206085
没交过养路费的车需带:行驶证原件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、身份证原件、《机动车辆征费入户登
记表》。
未及时缴纳养路费的车辆会扣滞纳金。一天1%。一天就12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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